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 衡山王使人 上书请废 太子爽,立孝为太 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 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 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 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 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 孝以为陈喜雅数与 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 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 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 公卿请逮捕 衡山王治之。天子 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 宫而守之 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