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立二十六年卒,子建立为王。七年自杀。淮 南、衡山谋反时,建颇闻其谋。自以为国 近淮南, 恐一日发,为所并,即 阴作兵器,而时佩其父所赐将军印,载天子旗以出。 易王死未葬,建有所说易王 宠美人淖姬,夜使人迎与奸服舍中。 及淮南事 发,治党与颇及江都王建。建恐, 因使人多持金钱,事绝其狱。而又信巫祝 ,使人祷祠妄言。建又尽 与其姊弟奸。事既闻,汉公 卿请捕治建。天 子不忍,使大臣即讯王。王服所犯,遂 自杀。国除,地入于汉,为广陵郡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