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 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 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 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 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 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 国政。秋九 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 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 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 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 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 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 悼子而傅之, 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 里克弑悼子 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 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 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 其荀息之谓乎! 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 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 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