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 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 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 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 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 年十月,悉论灌夫 及家属。 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 或闻上无 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 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 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