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秦初并天 下,令丞 相、御史曰: “异日韩王纳地效玺, 请为籓臣,已而倍约,与赵、魏合 从畔秦,故兴兵诛之, 虏其王。寡人 以为善,庶几息兵革。赵王使其相李牧来约盟,故归其质子。已而倍盟 ,反我太原,故兴兵诛之,得其王。赵公子嘉乃 自立为代王,故举兵击灭之。魏王始约服入秦 ,已而与韩、赵谋袭 秦,秦兵吏诛,遂破之。荆王献青阳以西,已而畔约,击我南郡 ,故发兵诛,得其王, 遂定其荆地。燕 王昏乱,其太子丹乃阴 令荆轲为贼,兵吏诛,灭其 国。齐王用后胜计,绝秦使,欲为乱,兵 吏诛,虏其王,平齐地。寡人以眇眇之身,兴兵诛暴乱,赖宗庙之灵,六王 咸伏其辜,天下大定。今名 号不更, 无以称成功 ,传後世。其议帝号 。”丞相绾、御史大夫劫、廷尉斯等皆曰:“昔 者五帝地方千里,其 外侯服夷服诸侯或朝或 否,天子不能 制。今陛下兴义兵,诛残贼,平定天下,海内为郡县,法 令由一统,自上古以 来未尝有,五帝所不及。臣等谨与博 士议曰:‘古有天皇,有地 皇,有泰皇,泰皇最贵。’ 臣等昧死 上尊号, 王为‘泰 皇’。命为‘制’,令为‘诏’ ,天子自称曰‘朕’ 。”王曰: “去‘泰’,著‘皇’,采 上古‘帝’位号,号曰‘皇帝’。他如议。”制 曰:“可。”追尊庄襄 王为太上皇。 制曰:“ 朕闻太古 有号毋谥,中古有号,死而以行为谧 。如此, 则子议父,臣议君也, 甚无谓,朕弗取焉。自今已来,除谥法。朕为始皇帝。後世以 计数,二世三世至于万世,传之无穷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