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 丸也。宰 夫胹熊蹯不熟, 灵公怒,杀宰夫 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 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 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 灵公患之, 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 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 触树而死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