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 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 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 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 病,三月,招杀悼 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 诛招,招发兵围守 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 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 闻陈乱, 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 疾发兵伐陈,陈 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 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