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 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 公病,行後, 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 :“齐桓 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 毋如晋何。”献公 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 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 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 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 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 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 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 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 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 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 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 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 之,子将何如? ”荀息曰:“ 吾不可负先君言。 ”十月,里克杀奚 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 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 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 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 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 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 乎!不负其言。 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 姬,爱之 ,竟以乱晋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