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,越 之大夫种, 其卒然亦可原与 ?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 己以说,复谬曰:“何为不 可?夫公孙 鞅之事孝公也, 极身无贰虑,尽公 而不顾私;设 刀锯以禁奸邪, 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 ,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,夺魏 公子卬,安 秦社稷,利百姓,卒 为秦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 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,言不取苟合,行 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 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 解,主虽绝亡,尽 能而弗离,成 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 者,固义之至也,忠 之节也。是故君子 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;生 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身 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 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