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 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 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 灌夫罪至族,事日 急,诸公 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 子上书言之, 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 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 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 。魏其良久乃闻, 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