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 。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 官器,怒而上 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 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 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 :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 曰:“君 侯欲反邪?”亚 夫曰: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 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 耳。”吏侵之益急。初,吏 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, 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 入廷尉。 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