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 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 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 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 奚齐为後,年 少,诸大 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 献公曰:“何以 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 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 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 国政。秋九 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 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 秦、晋辅之,子将 何如?”荀息曰:“ 吾不可负先君言。 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 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 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 之玷,犹 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 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 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 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