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 :“昔周邑我先秦 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 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 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 ,初有史以纪事,民 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 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 遂收周馀民 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 得陈宝。二十年 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 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 。五十年, 文公卒,葬西山。 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