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立二十六年卒,子建立为 王。七年自杀。 淮南、衡山谋反时,建颇闻其谋。自以为国近淮南,恐一日发,为所并,即阴作兵器,而时 佩其父所赐将军印,载天子 旗以出。易王死未葬 ,建有所说易王宠美人淖姬,夜使人迎与奸服舍中。及淮南事发,治党与颇及江都王建。建 恐,因使人多持金钱,事绝其狱。而又信巫祝,使人祷祠妄言。建又尽与其姊弟奸。 事既闻,汉公卿请捕治建。天子不 忍,使大臣即讯王。王服 所犯,遂 自杀。国除,地入于汉,为广陵郡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