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 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 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 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 车镞矢,与王 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 上书,吏捕嬴 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 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 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 所与淮南 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 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 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 。廷尉治 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 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 守之。中尉 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