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 “法者,治之正也, 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 使毋罪之父 母妻子同产 坐之,及 为收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自治,故为法以 禁之。相 坐坐收,所以累其 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 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 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 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是反 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,其孰 计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 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书,除收 帑诸相坐律令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