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 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 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 之言,乃 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 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 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 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 。”书闻, 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