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 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 可取妇乎?五 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 ,历家曰小 凶,天人家曰小吉 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 制曰:‘避诸死 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五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