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 郡国颇被菑害, 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 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 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 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 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 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 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 人末作贳贷卖买, 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 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 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 自占,占不悉, 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 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 没入田僮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