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 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 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 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 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 生发之。於是天子 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 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 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 初学,专欲 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 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