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景公元年,初,崔杼生子成及彊,其母死,取东郭女,生 明。东郭女使其 前夫子无咎与其弟偃相崔氏。成有罪,二相急治之,立明为太子。成请 老於崔, 崔杼许之,二相弗听,曰:“ 崔,宗邑,不可。 ”成、彊怒,告庆封 。庆封与崔 杼有郤,欲其败也。成、 彊杀无咎、偃於 崔杼家,家皆奔亡。崔杼怒,无人,使一宦者御,见庆封。庆封曰 :“请为子诛之。 ”使崔杼仇卢蒲嫳攻崔氏,杀成、彊,尽灭 崔氏,崔杼妇自杀。崔杼 毋归,亦自杀。庆封为相国,专权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