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 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 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 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 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 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 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 治。元年冬,有 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 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 反,恐其发之,闻律 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 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 子曰:“勿捕。 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 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 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 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