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 语有之,“以 权利合者,权利尽而交疏”,甫瑕是也。甫瑕虽以劫杀郑子内厉公,厉公终背而杀之 ,此与晋之里克何异?守节如荀息,身 死而不能存奚齐。 变所从来,亦多故矣!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