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,治之正也,所以禁 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妻 子同产坐 之,及为收帑 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自治 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,使重犯 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 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 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是反 害於民为暴者 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,其孰 计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 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