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 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 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 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 蔡人,数归 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 杀之。林自立, 是为庄公 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 以淫出国,故春秋 曰“蔡人 杀陈他”,罪 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