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 十馀年,天下和 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 仪法,色尚黄 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 之法。孝文 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 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 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 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 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 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 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 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