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 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 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 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 切痛死者 不可复生而刑者不 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 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 罪,使得改行 自新也。 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 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