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 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 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 公益骄,不务德 而务远略, 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 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 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 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 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 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 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 齐于丧次, 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 立奚齐弟 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 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 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 谓‘白珪 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 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 ”。及破骊戎 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