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 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 女,随而 泣。意怒,骂曰: 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 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 乃随父西。上 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 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 可复续,虽 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 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 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 ,此岁中亦除肉刑 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