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汉连兵三岁, 诛羌,灭南越,番禺以 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 七,且以其故俗治,毋赋税。南阳、汉中以往郡,各以地比给初郡吏卒奉食币物,传车马被 具。而初郡时时小反,杀吏, 汉发南方吏卒往诛之,间岁 万馀人,费皆仰给大农。大农以均输调 盐铁助赋,故能赡之。然 兵所过县,为以訾给毋乏而已,不敢言擅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