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 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 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 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 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 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 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 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 :“使死者复生, 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 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 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 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 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 里克杀奚齐于丧次 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 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 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 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 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 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 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 ”。及破骊戎, 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