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 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 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 ,蔡人为他杀桓公 鲍及太子 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 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 淫於蔡人 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 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 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 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 夫。厉公之 杀,以淫出国,故春 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