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 七百人东猎。四年 ,至汧渭之会。曰 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 即营邑之。十年 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 年,初有 史以纪事,民多化 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 是文公遂收周馀 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 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 初有三族之罪。二 十七年,伐 南山大梓,丰大 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 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