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 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 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 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 “人生安 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 不能去。 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 穷而来此 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 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 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 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 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 成,我食舅氏之肉 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