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 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 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 服色,法制度,定官 名,兴礼乐 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 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 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 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 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 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 生曰:“ 雒阳之人,年 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