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 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 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 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 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 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 起,子能立之 乎?”荀息 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 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 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 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 作乱,谓荀息曰 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 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 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 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 里克弑悼子于朝 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 磨也,斯言之 玷,不可为 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 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 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 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