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 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 ,以便宜 论上”。 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 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 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 见。书奏上,而案 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 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 。魏其良久乃闻 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 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 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 二月晦论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