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 以彫墙。”从 台上弹人,观其 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 ,灵公怒,杀宰夫,使 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 会前数谏,不听; 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 谏。随会先谏 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 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 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 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