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 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 迁至御史及中丞 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 。数废数起 ,为御史及中丞者 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 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 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 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 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 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 ,吏卒格信时 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 大逆,当族 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