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语有之, “以权利合者,权利尽而交 疏”,甫瑕是也。甫瑕虽 以劫杀郑子内厉公,厉 公终背而 杀之,此与晋之里克何异?守节如荀息,身死而不能存奚齐。变所从来 ,亦多故矣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