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 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 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 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 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 “能。”献 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 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 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 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 起,秦、晋辅之, 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 “吾不可负先君 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 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 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 葬献公。十一 月,里克弑悼子 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 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 ”初,献公 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 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 ,爱之,竟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