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 之长安。意 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 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 使者!”於是少 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 。上书曰:“ 妾父为吏,齐中 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 妾切痛死者不可 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 其道莫由,终不 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 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 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