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 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 之其弟司徒招。哀 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 怒,欲诛招,招发 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 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 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