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 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 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 。赵衰、 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 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 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 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 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 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 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 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 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 咎犯曰: 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