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 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 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 簿责条侯,条 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 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 。廷尉责曰:“君侯欲反 邪?”亚夫曰:“臣 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 反地下耳。”吏侵之益急。 初,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,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 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