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 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 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 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 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 齐女侍者在桑 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 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 :“人生安 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 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 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 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 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 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 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 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 犯曰:“事不成, 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 止,遂行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