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民为什伍,而相牧司连坐 。不告奸者腰斩,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,匿奸者 与降敌同罚。民有 二男以上不 分异者,倍其赋。有军功者,各以率受上爵;为私斗者,各以轻重被刑大小。僇力本业,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。事末利及怠而贫者,举以为收孥。宗室非有军 功论,不得为属籍。 明尊卑爵秩等级,各以差 次名田宅,臣妾衣服以家 次。有功者显荣, 无功者虽 富无所芬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