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 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 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 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 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 立,娶蔡女 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 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 自立,是 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 立,为陈 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 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 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