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 魏其所言 灌夫,颇 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 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 ,灌夫罪至族, 事日急,诸 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 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 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 市。五年十月, 悉论灌夫及 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 痱,不食欲 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 ,魏其复食,治病, 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 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