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 御史簿责魏其 所言灌夫,颇不雠, 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 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 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 公莫敢复明言於 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 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 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 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 死。或闻上无意 杀魏其,魏其复食, 治病,议 定不死矣。 乃有蜚语为恶言 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